此外,我国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在快速式微。过去讲“父母在不远游”,一家人聚在一起互相照顾,现在还有多少子女能和父母一起生活?如今养老问题不仅仅是八九十岁的老人在焦虑,五六十岁的子女在焦虑,二三十岁的晚辈也在焦虑。所谓“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确实是现实写照。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敢消费?
published: February 24, 2026。新收录的资料对此有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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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相应增加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全部保险费,但是有权收取手续费。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应当将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的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但是解除航次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不退还保险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海上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未告知或者错误告知的重要情况对海上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影响的除外。。新收录的资料对此有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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